第二百一十一章 白羊与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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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时机。只要杀手自己还活着,杀死目标的机会有的是,跑不了。 曾有史学家戏称杀手这一行当普遍是属“王八”的,只要咬住了就不松口,非弄死目标不可。至于“有幸”被他们列入暗杀名单的“贵宾”,将深深地感受到“只有千日做贼,没有千日防贼”的谚语,表面质朴的文字里头,带有怎样睿智的内核,透着怎样绝望的情绪; 刺客通常独来独往,总嫌人多了容易坏事; 杀手重视团队协作,取长补短增加成功率; 刺客求名。 在完成刺杀任务与青史留名之间,刺客往往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,甚至为了达到名垂青史,宁可放弃刺杀目标的根本任务。 君不见史书上某位家喻户晓的所谓“大刺客”,明明要去刺杀当时世上最强大帝国的帝王,自个儿的本领又稀松的厉害,本该低调从事,反而唯恐天下无人知晓那般,又是大队人马一身白衣丧服、慷慨悲歌的水边送行,又是刺客本人亲自高歌唱和,领头送行的好友最后还特地自刎身亡,“以壮行色”。 帝国那么多细作,想假装看不见都不好意思,太特么掉价了! 刺杀的过程之搞笑、结局之悲催,其实早在策划的时候便已注定。一句话,典型的所托非人; 杀手务实。 一击不中,即刻远遁,择机再战就是了。 别说仅仅是隔着紧身裤被绅士拍了一下屁股,以往光着身子钻进男人的被窝,探讨“敦伦之友谊”的过程之中,一根毒针扎进目标颈部动脉,让其死在销魂路上的经历,卡玛拉可是相当的丰富,不负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