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八十二章 尴尬的相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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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贼兮兮的过来吃掉落在地上肉丸子的黑炭头,李世民伸脚就要踹。 猎狗就是猎狗,对危险有很敏锐的感知,没等皇帝的龙脚,或者是爪踹到它身上,就出溜一下钻到了李承乾的脚下。 一击失手,却没有一点尴尬。 毫不在意的又吃了一筷子鱼肉,李世民边嚼着边问:“你不应该不知道这个禁令的,东宫的厨子也没那么大的胆子。说说,为什么要让朕吃鲤鱼?说出道理来,朕就不罚你。” 李承乾这才把双脚踩到桌子脚上:“父皇,儿臣前段时间看过一篇古文,多方求证之下,也没有找到出处。所以,估计是哪个文人闲着没事儿写的小故事。虽为小故事,却很有道理。” 李世民张口吐出一点鱼刺,一点也不优雅:“什么故事,这跟你诱骗朕吃鲤鱼有什么关系。” 既然会问,就说明他不是很生气。 李承乾立刻背诵道:“古有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’。” 背完,李承乾笑道:“儿臣把这个故事讲给了李师听,李师笑着说,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!” 情不自禁的放下筷子,李世民慎重起来。 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?读起来很顺口,而且其间也很有道理。 上有所好,下必效焉。楚王好细腰,后宫多饿死。这样的故事,都是指责皇权在不知不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