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0回 奋强的反击
不适合做公司的董事长。今天总算是让她刮目相看了一把。 奋强这时转头对坐在不远处的李晓民说:“这次追讨,我考虑好了,由李晓民负责。” 李晓民随即点头,接受了任务。 奋强继续对李晓民说:“李经理,这次追讨,你不能顾及对方的人情,只要不违法,该怎么办你做主。这个担子担下,这个款一定要收回来。” 李晓民的办事效率很高——杨秀芸在第二天的下午就收到了由李晓民亲自送上门的律师函。 杨秀芸拿着由奋强公司的律师函,在没有开封之前,还以为是华奋强写给她的和解书呢…… 她回想那天在法院里,孙芳那种急切要求与她和谈的样子,至今记忆犹新。 她看不出华奋强今后会对她有什么不利的举动,仍然志得意满地假想:【华奋强,你怕了吧,你想与我和解,没门!对付你这种人只能来硬的,我要直到你服了为止。】 她一面拆着信,一面回想昨天与张律师认真分析天园牌商标败诉的原因种种,他们已经准备好了下一步继续上诉——她是不撞南墙不回头,不胜诉不罢休! 然而,当杨秀芸打开律师函,内容一下子让她出离地愤怒了! 这是一封催款的律师函,内容是—— 成都天园房地产有限公司: 大唐律师事务所接受华奋强委托,就贵公司拖欠新津县城市规划建设开发土地转让费事宜,致函如下: …… 杨秀芸继续看下去,律师函说她的公司已经拖欠奋强公司土地转让费人民币6030万元,根据补充协议,她的公司因为违约,应该支付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,缴纳违约金利息为人民币5341860元其中4030万元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