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不要T我的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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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句话,沈博书没有说谎。他确实没有T1aN别人脚的习惯,更别谈什么经验。 之前不知道第几任的主子用篮球鞋踩着他的头,一脸y笑地要他给他T1aN鞋时,他就起身把人揍了一顿。俩人的结局当然是不欢而散。 至于沈博书为什么会答应温曼的要求,原因用两个字足以概括:好奇。 对,就是好奇。 他能肯定自己没有恋足癖,却也多多少少听说过这类Ai好。他就是单纯的想知道,T1aN别人的脚是什么感觉?会不会爽? 这种隐约的兴趣在看到温曼赏心悦目的脚踝时立即显露出来。既然要尝试,为什么不选个合眼缘的?更何况,除了第一次见面,他已经很少见温曼脸红了。主人莫名害羞的样子,总能给他一种微妙的兴奋感。 “……这可是你自己选的。”她周身的气势骤然一变,下颚挑起,居高临下地睨着他,“小狗狗,你没机会后悔了。” 温曼将坐着的旋转椅换了个方向,与沈博书面对面,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下身。只S过一次的X器还半y着,肥厚的gUit0u像是惧怕迎接她目光似的微垂。 lU0足从拖鞋里完全暴露出来,她伸出右脚,毫不犹豫地将脚趾抵在男人嫣红的薄唇上,眼睛眯起,“T1aN。” 沈博书的呼x1立刻加重,唇瓣张开,轻轻地将大拇指含了进去。T1aN舐脚趾的感觉并不如他想象的那般恶心,准确的来说,他甚至连一丝厌恶也没有。当沈博书意识到这点后,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。 刚刚开始他只是在轻T1aN,而后便伸出粉nEnG的舌尖绕着